本文来自合作媒体 Mashdigi,INSIDE 授权转载。
在出席法院作证时,Google负责搜寻业务、数位助理服务的资深副总裁Prabhakar Raghavan证实曾在2021年以263亿美元为代价,藉此作为诸多浏览器预设搜寻引擎,并且以此获取流量。
Prabhakar Raghavan表示,Google因此在2021年获取高达1464亿美元的搜寻广告收入,但强调以支付263亿美元价格为代价的成本相当高。
不过,Prabhakar Raghavan并未说明263亿美元花费细节,因此不确定其中有多少比例支付给苹果。
Google在很早之前就已经透过支付费用,使其搜寻引擎成为许多浏览器、服务的预设选项,进而透过搜寻使用流量增加广告曝光,并且累积高额广告收入。依照法院上展示资料,显示Google在2014年时的广告收入达470亿美元,而当时对外支付金额达71亿美元,相比2021年时的广告收入成长约达3倍,而花费成本几乎增加达4倍。
至於在先前消息里,除了透露微软曾计画将Bing Search服务销售给苹果,藉此成为iOS装置预设搜寻服务,庭审文件更显示Google曾以每年近100亿美元价格为代价,让Google Search成为苹果与三星装置预设搜寻引擎服务。
责任编辑:Chris
快加入 INSIDE Google News 按下追踪,给你最新、最 IN 的科技新闻!